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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备用网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表日期:2016-04-01    访问量:  [字体显示:  ]
王唯山代表

  《关于限制和控制本岛开发的议案》(第04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2年《关于限制和控制本岛开发的议案》提出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议案的办理和议案建议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了大量规划编制与专题研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并出台相关政策。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使得限制和控制本岛开发,提升本岛环境景观品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限制和控制厦门本岛开发”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厦常办〔20151 号)要求,现将四年来市政府在限制和控制本岛开发方面的工作情况及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深入研究调查的基础上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

  (一)出台调整我市户籍政策,深入研究本岛人口承载力,控制本岛人口增长

  1、调整“购房入户”的相关政策。为加强我市的户籍管理,使户籍人口的增长与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我市调整了“购房入户”的相关政策,于2013年出台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厦府[2013]330号),并于20131210日起执行;该通知明确自20131210日起我市出让成交取得的土地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201611日起购买我市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的政策。

  据国土部门初步测算和统计,该政策出台以后, 2015年10月1-2016年1月1日前,全市预计仍有6500人可以享受购房入户政策;预计原先可以享受购房入户政策(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但在201611日前未预售)的土地有2宗、共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预计约850人将不能享受入户政策。

  据公安部门统计,在该政策执行以前, 2010-2014年全市年均约1.2万人(其中岛内约4000人,岛外约8000人)通过购房入户的情况,2016年1月1日后,购房入户将全面停止。该政策的出台有效的控制因在厦购房而导致的户籍人口的增加。

  2、调整“投靠入户”户籍制度。2015年市政府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投靠入户政策的通知》(厦府[2015]36号),并于20153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取消四类投靠入户政策,提高了夫妻投靠等政策的要求,确定两类人才投靠入户政策,针对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制定了更为严格的政策门槛。据公安部门统计,该政策执行以前,2010-2014年全市投靠入户人数年均2万人(其中岛内12000人,岛外8000人)。今年政策执行后,6-8月间投靠入户人数大为降低,全市投靠落户的人口约1600人(其中岛内仅为1050人,岛外550人),有效的控制因投靠入户引起我市户籍人口的增长。

  3、深入研究厦门岛承载力,明确厦门岛人口控制目标。2013年底开展《厦门城市远景发展战略研究》和2014年开展的“多规合一”工作,从城市交通需求、城市用地规模、公共设施及水资源承载力等,提出至2030年厦门岛规划人口宜引导和控制在200万左右,即从现在至2030年,通过相关引导和控制措施,将厦门岛的人口增长控制在2万左右。

  (二)科学控制本岛开发强度,推进本岛功能优化提升

  1、严格控制本岛经营性住宅商品房用地的供应。在土地收储和出让方面,积极推动厦门岛房屋征收工作,严控本岛经营性住宅商品房用地的出让,加大岛外地区经营性住宅商品房的出让,近年来经营性住宅商品房的出让主要集中在岛外。根据国土部门统计,2012年前5年厦门岛内平均每年出让的住宅用地2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2.65万平方米;从2012年至20157月,本岛仅出让湖里旧村改造(钟宅和后埔)两宗商住用地,用地面积6.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84万平方米。4年来出让的商住用地建筑面积总和比2012年以前的年均出让建筑面积减少了约40万平方米。 同时,2012年至20157月,厦门岛内共计征拆房屋建筑面积199万平方米,出让商品住宅建筑面积比拆迁面积少177万平方米。

  2、严控零星用地见缝插针式建设。本岛零星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建设城市公园、绿地、停车场、公共服务设施等公益性项目。通过挖掘本岛零星建设用地资源新建了东浦公园、后江埭幼儿园等,不断提升本岛环境品质。

  3、明确发展规模,严守开发边界岛内现状建设用地面积104.24平方公里(其中道路15平方公里,绿地约21平方公里)。为了高效有序的控制开发,2013年通过《厦门城市远景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本岛至203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公里。 2014年开展全市的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本岛城市空间扩展范围,提出厦门岛城市开发边界面积约107平方公里,生态控制线约37约平方公里,进一步控制本岛建设用地,有序引导城市精明增长。

  4. 明确与承载力相适应的开发策略。2012年开展《厦门本岛开发建设控制策略研究》,提出实行“岛内外一体化,减量优职”的开发建设控制总体要求,提出“不开发、小开发、慢开发”的分区分类控制策略。2014年开展《美丽厦门山水格局概念规划”规划管理导则》,明确厦门岛开发建设的分区高度控制,要求除部分规划的高层建筑区之外其余区域建筑高度均应进行严格控制,以维护“山海相连、城景相依”的海上花园城市空间格局。

  5、管控片区建设,把好项目方案审查

  1)对重点片区进行建筑高度控制和开发强度约束。2012年开展《本岛旧城片区建筑高度控制规划》、《曾厝片区建筑高度控制规划》,明确环岛路黄厝片区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下,曾厝片区控制在24米以下,使本岛重要片区新建建筑高度得到了有效控制。对本岛成片开发区域及新增开发用地的建筑容量进行严格控制。对邮轮母港等片区通过交通容量的复核及论证,在原规划的基础上减少片区开发总量,例如将邮轮母港建筑总量由200万平方米降至100万平方米等。

  2)对于大型综合开发项目或者高强度的开发项目进行容量分析和交通影响分析,对湖滨中路公交总公司地块、卷烟厂地块、夏商地、自行车厂等块进行容量分析,避免单个地块高强度开发叠加导致突破片区容量过高。经分析后,将自行车厂的容积率由5.2调整为3.97。同时,对已批未建历史遗留项目进行梳理,通过与项目业主单位充分沟通协调,采取异地置换等方式降低本岛项目容量,例如,裕景中心、嘉丽广场等。避免再出现2009年出让的世贸海峡大厦等遮山挡水的高容量开发项目。

  3)严把规划方案审查。为更好的提升我市建筑方案水平和提升我市城市景观,市政府成立了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建筑景观艺术委员会。对城市重点地段(例如环筼筜湖、环五缘湾、鹭江道等滨水地段)项目的设计方案,规模较大的、对景观有重大影响的单体建筑或建筑群的设计方案等上报建筑景观艺术委员会审议,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一同对建筑规模及建筑形态、外立面等进行更严格的把关。

  6、推动三旧改造,注重功能引导,控制改造强度

  在总量规模控制的前提下,推动了本岛工业仓储用地的“退二进三”、推动了旧城旧村进行更新改造,促进旧城旧村的功能和形态的调整、激发了新的城市活力。

  1)针对工业仓储用地,力促旧工业、仓储改造项目控制开发强度,推进功能提升。 2012年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改造实施意见》(厦府〔2012399号),要求自行改造项目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原则上应当无偿提供不小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20%的用地面积用以政府建设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公益项目。2014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厦门市湖里区老工业厂房文创园区改造建设审核审批意见》(厦府办〔2014171号),要求建筑改造应符合城市景观提升要求,要求在不改变规划指标和土地使用年限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筑进行内部空间及外观改造,一般不得增加建筑占地面积、改变建筑高度,尽量避免大拆大建。2014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厦门市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改造试行方案》(厦府办〔201478号),要求可改造为符合规划要求的第三产业项目,不得改造为经营性商品住宅。2014年开展《文化创意产业改造项目规划设计细则研究》,明确新改造的旧厂房使用功能需以文创产业为主、不再设置与文创无关的商业项目。2015年,市“三旧”办主要成员单位赴广州、东莞就“退二进三”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我市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改造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目前根据市委指示,正在由市规划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土房局草拟新的改造政策,旨在鼓励“微改造”,控制拆除重建自行改造和加大收储力度,逐步推进集中成片改造。

  2)针对旧城,推进旧城渐进式的更新。开展《旧城危房自我更新改造政策研究》,研究旧城渐进式自主改造更新的相关政策,以厦门岛内的湖滨一里到四里、营平、厦港等四个旧城片区为试点,推进 “五原”标准进行自主改造,实施小规模、渐进式的有机更新,改变旧城、旧村“就地平衡”整体改造模式,避免就地就近安置、就地平衡导致旧城片区的建筑总量大幅增加。2014年,市规划委联合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出台《厦门市预制板房屋自主集资改造指导意见(试行)》(厦规〔201494号),明确可在周边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增加不超过10%的建筑面积。

  3)针对旧村,严格控制旧村改造开发强度。2012年开展《厦门城中村(旧村)整体改造开发模式研究》,以思明区岭兜村、湖里区湖边水库古地石社、上湖、洪塘村作为试点,明确旧村改造后建筑容量原则上不得大于改造前建筑容量,在严格控制旧村改造开发强度的前提下推动旧村进行一二级捆绑开发或村集体组织的自主改造,改变传统就地平衡旧村改造模式导致改造片区高强度开发的局面。

  (三)划定生态控制线,保护旧城风貌,不断提升环境品质

  1、划定生态控制线,配套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了“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的空间发展战略,解决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冲突问题,在严控生态底线的基础上,限定城市空间扩展范围,防止城市蔓延发展,促进城市集约发展,优化城市空间格局。

  2014年开展“多规合一“及《厦门市生态控制线划定规划》,全市划定了生态控制线981平方公里,本岛划定生态控制线近37平方公里,将约4平方公里从建设用地调整为生态控制线用地,控制了本岛的建设规模、提升了本岛的生态品质。在此基础上开展,2014年起草《厦门市生态控制线管理实施规定》,拟通过地方规章明确生态控制线的管控主体与管控规则,提出更加严格的保护和调整程序。

  2、增加公园绿地,提高绿地总量2012年开展《厦门本岛新增公园选址规划》,规划远景本岛公园达71处,总用地面积达1741.27公顷。2015年开展《厦门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及绿线划定》,对公园绿地进一步深化、细化,确定到2020年本岛综合公园16个(共计739公顷)、社区公园52个(共计84公顷),带状公园8个(共计217公顷),街旁绿地428公顷,防护绿地262公顷,规划保障每个区都至少有个区域性综合公园,本岛满足社区公园500米服务半径全覆盖。

  据市政园林部门和各区政府初步统计,2012年以来,厦门岛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1.5公顷,改造提升公园绿地面积28.1公顷。新增了美仁园、前埔健身公园、佛祖山公园、新丰社区公园、埭辽公园、骑马山公园、湖边水库环湖带状公园等7个公园,改造提升了五缘湾湿地公园、仙岳山公园、薛岭山公园、汇丰社区公园、古城西路街心公园等公园绿地。

  2013年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实施以来,思明区完善提升了10个社区公园,完成了31个街心公园共1.2万平方米的建设;湖里区改造街边绿地(公园)49处、约8万平方米,使居民步行15分钟即可就近到达公园,极大改善了市民群众房前屋后休闲活动环境,使居民开门见绿、出门有园。

  3、保护历史风貌,提升品质内涵。目前,全市规划认定的历史风貌建筑916处,包括鼓浪屿390处,本岛236处;有鼓浪屿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路和厦港片区正在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013年开展《厦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调整方案沿线用地规划调整》,调整本岛一号轨道线线路规划方案,避免轨道一号线穿越中山路旧城区破坏旧城区历史风貌; 2014年市规划委开展《鼓浪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15年开展中山路和厦港片区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对历史街区的保护利用提出规划应对措施。2015年市规划委配合市人大开展《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草案)》编制工作,严格限制并规范历史风貌建筑及历史文化街区中建筑的翻改扩建,以地方立法的方式对厦门的历史风貌进行更为有效的保护;此外,依托鼓浪屿、中山路等历史街区作为申报重点,厦门正在进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

  4、构建综合交通体系,优化出行环境。2012-2015年编制了轨道交通123号线综合开发规划,启动轨道交通12号线建设,建成后将极大缓解本岛地面交通拥堵情况。2012年开展《厦门市本岛自行车与步行系统布局规划》,构建“一环三区三带多片”结构的步行系统和“9条一级自行车(绿道)12条二级自行车、3片自行车骑行区”的自行车道网络,破解“行车难、停车难、行路难”,满足市民慢行需求;截至7月底,已投用106个站点,其中环筼筜湖片区投用约3000辆公共自行车。目前,本岛已经完成松柏湖环湖步行系统、环筼筜湖步道提升等。

  5、推行共同缔造,共建美好家园。2013年以,通过在本岛基层社区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试点活动,不断探索城市社区领域通过共同缔造创新社会治理、践行群众路线的方式路径。2013年以来湖里区启动“以奖代补”项目共改造117个,思明区2014年启动个首批“以奖代补项目”超过120个,改造项目涉及房前屋后美化提升、居民自治管理、社区文化活动等,通过不断的改造引导,居民自发对老旧小区周边环境进行绿化美化和休闲场所的改造提升,环保机构和热心人士开展环保市集活动及其他低碳环保行动,无物业小区成立居民自治小组或成立业委会、实施自治管理强化社区安全,通过共同缔造不断提升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项目。

  (四)加快岛外建设,缓解本岛开发建设压力

  按照美丽厦门战略规划要求,加快构建“一岛一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发展格局,积极推进跨岛发展战略的实施,不断完善和提升岛外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岛外宜居度,不断改变岛外新城“有城无市”的问题。

  1、加大岛外新城投资和建设力度。据发改部门统计,2011年至2014年,岛外新城累计投资1796.9亿元,年均增速达到27%,超过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年均增速21.5个百分点。先进制造业加快集聚,各区产业特色愈加明显,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为新城提供了较为有力的产业支撑,岛外已建成工业用地面积占全市87.5%,工业总产值占全市66%,投资规模亿元以上制造业岛外占比达到了90%

  2、加快岛外大型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力发展岛外公共交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加快推进岛外新城承接岛内功能分流。一批大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在岛外布局,海沧港区吞吐量超过东渡港区,集美火车北站建成投用,新机场选址翔安获批,轨道线网在原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基础上延伸至岛外集美、翔安、海沧等新城,加快覆盖岛外四区的“两环八射”快速路网的建设。据发改部门统计,我市投资社会事业项目个数,岛外占比88.9%,大项目进一步向岛外倾斜。

  3、推动岛外重点片区建设及重大项目选址。2014年以来,开展《厦门翔安新机场片区总体规划》,《厦门翔安新机场空港经济区概念规划》,《厦门市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海绵城市发展规划》,《厦门东部新区发展策划》等新城和重要片区建设的空间规划与策划编制,推动马銮湾新城和环湾海域东部新城两个新城,翔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同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两个现代服务业基地、丙洲片区和美峰片区两个高新科技产业园、新机场片区等岛外重点片区的城市建设和大项目引进,逐步实现了功能完善,加速岛外的城市发展新中心的形成。2013年开展《厦门市保障性住房近期建设用地控制规划》,结合轨道交通道路在岛外各新城进行选址,2015年开展5000套保障性安居工程选址规划也均选址于翔安新城。

  4、逐步提升岛外公共服务水平。围绕岛外重要片区,不断加快完善岛外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满足了岛外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提升了环境品质,在疏解本岛职住人口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2014年通过编制《实验小学、双十中学翔安分校选址及周边用地控制规划》选址优质教育资源布局岛外,厦门一中新校区选址马銮湾,满足岛外居民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2014年在翔安新城规划《翔安医疗园区》,加快翔安医院建设,提升厦门第二医院、第三医院容量与质量,提升岛外医疗水平。2014年开展《集美区体育健身设施专项规划》,《厦门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岛外分区)》,《翔安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需求专项规划》,提高岛外体育、养老、农村社区配套等公共服务水平。

  (五)起草出台《关于提升厦门岛环境品质的若干规定(草案)》

  2012年以来,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经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起草了《关于提升厦门岛环境品质的若干规定(草案)》,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空间改善、历史风貌保持、旧城品质提升、分区发展管理、山海空间保护、公园绿地提升、土地使用优化、产业功能提升、交通条件改善、推动跨岛发展、共同缔造深化等方面进行入手,对限制和控制本岛开发、提升本岛环境景观品质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和更加有利的措施。目前,该草案已通过市政府审议。

  二、下一阶段工作

  议案办理四年来,我市采取了大量相关措施限制和控制本岛开发,本岛提升环境品质、降低建设容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各相关部门取得了共识,但是在回顾阶段性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当下成果与社会各界期待之间的不小差距,因此,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我们仍将继续努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本岛提升建设取得更大的成绩。下一步,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长期坚持做好限制和控制本岛开发工作,实现和谐人居环境的塑造。

  (一)要强化各部门协作,汇聚政策合力。厦门岛提升环境品质、降低建设容量的工作是一项需要综合协调各部门和各方的力量的系统性工作,需要在多部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只有汇聚规划部门规划政策、公安部门人口政策、土地部门供地政策、交通部门交通政策、经济部门产业发展政策等的协调统一,从用地控制、建筑容量、人口规模、交通导向、环境景观等方面齐力推进本岛品质提升、建设容量降低。

  (二)深化共同缔造,倡导更深层次的社区治理,让社区居民更为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本岛开发建设和环境保护中来,共同缔造美丽鹭岛。

  (三)在“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回顾与提升中的总结成果,进一步深化和细化本岛未来在推进美丽厦门建设的工作思路,形成具体的措施进一步指导本岛开发建设和提升本岛环境品质。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由 欣

  联系人: 林祎旸

  联系电话:0592-535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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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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