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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公共停车场用地公开出让
发表日期:2017-11-03  来源:厦门日报  访问量:  [字体显示:  ]

  利用岛内城区学校操场地下空间,要求整体持有不得转让

  【位置】

  2017P01在建工程项目:位于枋湖路与枋湖东路交叉口东北侧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内,建筑面积28728平方米,包含地下两层,其中5625平方米为商业设施。要求建设不少于558个公共停车位。

  2017P04地块:位于湖里区嘉园路与华荣路交叉口东南侧天安小学内,建筑面积5896平方米,开发地下一层,局部为半地下室,其中630平方米为游泳池及其配套用房。项目要求建设120-160个停车位。

  【要求】

  本次拍卖出让的停车库地块要求“整体自持,不得分割出售”。此举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升公共停车库的使用效率,着力缓解“停车难”。相比我市以往出让的其他经营性用地,此次出让的停车库用地显然更强调社会公益属性。

  (记者 袁舒琪)为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关于加快补齐民生短板要求,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和民生保障水平,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缓解社会“停车难”,昨日上午,市国土房产局成功拍卖出让湖里区两幅交通运输用地(地下停车库),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4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34万平方米,总成交价2625万元。本次拍卖会吸引了中建、中铁、住宅、市政、万科等5家竞买人参与竞拍。

  2017P01在建工程项目位于枋湖路与枋湖东路交叉口东北侧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内,建筑面积28728平方米,包含地下两层,其中5625平方米为商业设施。要求建设不少于558个公共停车位,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出售,由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1700万元竞得。

  2017P04地块位于湖里区嘉园路与华荣路交叉口东南侧天安小学内,建筑面积5896平方米,开发地下一层,局部为半地下室,其中630平方米为游泳池及其配套用房。项目要求建设120-160个停车位,须整体自持,不得分割出售,同样由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925万元总价竞得。

  据厦门土地房产研究中心分析人员介绍,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而停车场建设相对滞后。特别在我市岛内部分已建成城区周边,因原有市政规划未留足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停车供需矛盾日渐突出。本次出让的两宗公共停车场用地,均利用了岛内群众居住集中区附近的中小学操场的地下空间,且校园操场地下空间可利用面积大,地下埋设物少,地块边缘紧邻市政道路,便于施工。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拍卖出让的停车库地块要求“整体自持,不得分割出售”。此举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升公共停车库的使用效率,着力缓解“停车难”。相比我市以往出让的其他经营性用地,此次出让的停车库用地显然更强调社会公益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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